
平遠縣人民政府
www.cdhehua168.com.cn
wap手機版

平遠發(fā)布

平府公〔2024〕62號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條、第四十七條有關規(guī)定,為公共利益需要,需征收平遠縣仁居鎮(zhèn)木溪村、六吉村、仁居村、五福村農民集體部分土地,現(xiàn)將擬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 一、擬征收土地范圍:仁居鎮(zhèn)木溪村、六吉村、仁居村、五福村(詳見附件)。 二、征收目的:采礦用地。 三、自本征收土地預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,由平遠縣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對擬征地范圍內的土地權屬、地類、面積,以及住宅、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、種類、數(shù)量等開展土地現(xiàn)狀調查。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轉告,并予以配合。 四、自本征收土地預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,任何單位、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建、搶種、搶裝修,違者一律不予補償。 五、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6日止(共10個工作日)。 特此公告。 附件:仁居鎮(zhèn)木溪礦區(qū)擬征地范圍及影像圖.pdf 平遠縣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日



主 辦:平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ICP備案:粵ICP備05022886號 網站標識碼:4414260001
承 辦:平遠縣政務服務和數(shù)據管理局
粵公網安備 44142602000113號
主 辦:平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
承 辦:平遠縣政務服務和數(shù)據管理局
網站標識碼:4414260001